剖腹产后再生需要注意什么?
选择剖腹产后再生后,无论是在妊娠阶段还是在分娩方式上都要留心注意事项。一般来说剖腹产后再生妊娠期间要注意胎动情况,如果出现腹痛要记住就医,同时注意防止腹部压迫。剖腹产后再生一般来说不宜选择顺产,且需要提前到医院待产。
1、留意胎动情况
胎儿在子宫内出现的不规律活动称为胎动,胎动的快慢可以作为胎儿在宫内是否安危的指标之一。正常情况下,每小时要有3—5次或一天(12小时)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。在产妇第一次剖腹产术后,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出现轻微破裂或胎盘异常,均可造成胎儿死亡,此时胎心音消失。胎儿死亡前的24—48小时,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。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。
2、出现腹痛应及时就医
几乎所有的剖腹产产妇都属于瘢痕子宫产妇,在妊娠期间,如果瘢痕没有恢复号的话容易出现撕裂,撕裂时有腹痛的表现,还可造成子宫破裂。因此,在妊娠期间,若出现腹痛必须提高警惕,及早就医。
3、防止腹部受挤压
在妊娠期间,为防止瘢痕处裂开,要注意保护腹部,不能受到挤压。尤其是在乘车、走路时,要注意要避开人群的拥挤,家务劳动要适当,睡眠应仰卧或侧卧,性生活应有节制。
4、提前到医院待产
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,破裂的危险就越大。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,最好提前两周住院待产,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5、再生选择剖腹产为宜
第一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,80%在第二次分娩时需要进行剖腹产,这是预防出现瘢痕撕裂甚至是子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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